12月20日,为落实济宁市煤炭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通知》(济煤字[2017]65号)要求及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交流会议精神,太平煤矿组织矿井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大检查。
上午8点20分,矿党政负责人汤保民组织副矿级领导、副总工程师、各职能科室管理人员共20余人,组成四个检查组,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分别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等地点的进行安全大检查,对矿井现场生产、"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提升运输、机电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
下午15点30分,检查组人员对井上主副井绞车房、机修厂车间、压风机房、通风机房、皮带上仓、充填站、环保站、排矸站等地面辅助区队生产作业场所及各项机电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作业场所冬季"四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反馈的各项问题进行汇总整理、责任划分,现已下发至各责任单位并责令整改。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